先说结论
EB-5投资款从个人账户汇出,只证明投资人完成了一次转账,不等于资金已经按项目文件进入实际用款活动。核对项目进度时,要把认购协议、资金释放条件、项目允许用途与银行流水放在一起,确认钱目前在托管账户、新商业企业(NCE)、基金层,还是已经拨到实际用款主体。
“已经汇出”可能对应三种不同状态
- 资金仍在托管账户,等待约定条件;
- 资金已经释放到新商业企业或基金层;
- 资金已经按项目文件拨到具体经营或建设活动。
这三种状态不能混成一句“钱已经进项目”。公开的USCIS培训材料也把区域中心常见的托管、释放到NCE,与直接项目把资本投入NCE账户的情形分开说明。
投资人可以核对的四项记录
- 认购协议规定何时释放资金;
- 项目文件允许资本用于哪些活动;
- 托管、NCE及后续主体之间的银行记录;
- 项目报告所称进度能否与实际资金路径对应。
项目结构不同,NCE、JCE和托管安排也可能不同。本文只提供文件核对框架,不判断特定项目是否合规、是否安全或能否获批。
官方资料
- USCIS · EB-5 Training Materials(核对 2026-09-11)
- USCIS · 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核对 2026-09-11)
继续了解
联系与边界
先核认购协议、释放条件、银行记录和项目报告是否能互相印证。具体资格、材料和结果以递交时有效官方规则及主管机关审核为准,本文不构成个案法律、税务、金融或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