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THE ESSENTIALS

L-1 是什么,先看哪几个条件?

L-1 用于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内部调派。L-1A 面向经理或高管,L-1B 面向专门知识人员。通常要证明在入境前相关三年期间内曾为合格境外组织连续工作至少一年,并将在美国合格实体承担相应职位。它是非移民工作类别,不会自动带来永久居民身份。

两个分支L-1A 管理 / L-1B 专门知识
境外任职通常三年内连续至少一年
新办公室初次批准最长一年
02 / ELIGIBILITY

申请资格:逐项理解要求。

审查项目要求与判断重点
跨国企业的合格关系美国与境外实体通常涉及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或关联企业等合格关系。雇主还须满足在美国及至少一个其他国家实际开展业务等要求。普通客户、品牌授权或一般商业合作关系不能替代所有权与控制分析。
符合要求的境外工作通常要求在相关三年内连续至少一年为合格境外组织工作。短期赴美访问及部分在美工作情形会影响期间计算方式,应按实际旅行、身份和雇佣记录核对,不宜只以劳动合同上的日期推断。
L-1A:经理或高管需要解释在美国承担的实质管理或高管职责及支持这些职责的组织。头衔并非决定因素,参与业务执行和主要承担管理的界限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判断。职能经理也须解释核心职能、层级和相应控制权限。
L-1B:专门知识关注企业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特殊知识,或组织流程、程序的高级知识。资深员工、普通技术熟练或岗位很重要,并不自动达到这一标准;应说明知识具体是什么、如何形成、与一般从业人员相比有何区别。
新办公室的特别安排设立新办公室需有合适经营场所等证据。L-1A 还需要说明美国业务在批准后一年内能够支持经理或高管职位;应以资金、组织和业务计划解释这一点。注册公司或签一份租约只是部分事实,不能替代完整条件。
依据:USCIS 官方类别说明与政策手册 ↗
03 / THE PROCESS

从评估到申请,分别完成哪些环节?

01

确认调派目的和合适分支

先说明美国业务为什么需要该人员、本人将在美国做什么,再判断 L-1A 或 L-1B。企业扩张计划与个人长期家庭目标可以同时考虑,但不能混写为自动绿卡方案。

02

核对组织、任职与业务

准备公司关系图和工作旅行时间轴,分别验证合格组织关系、境外工作以及美国岗位。新办公室补充场所、资金和启动资料,已有办公室侧重实际经营与团队记录。

03

由合格雇主提出申请

个别申请通常涉及 I-129 及相应 L 类补充材料。部分组织可能使用 blanket L 程序,但这不是所有公司均可直接使用的捷径。申请批准、境外签证和入境是相互关联但不同的程序。

04

管理期限及后续延期

L-1A 新办公室初期最长一年,其他通常初期最长三年,总停留上限通常七年;L-1B 总上限通常五年,具体初期与延期还需结合情形。延期要检查实际业务和岗位事实,不能只沿用最初商业计划。

04 / EVIDENCE

材料的作用,是把事实证明清楚。

以下是按本类别特点整理的准备建议。正式送件应再按表格说明与个案事实确定证据范围。

01

企业所有权和真实业务

按时期整理股权、控制、企业报税、交易合同、财务、工资和交付记录。解释跨国实体各自承担的业务,以及境外业务如何持续。

02

个人任职和岗位

用雇佣、工资、组织架构及实际工作记录说明境外职位;美国岗位列出具体职责、时间占比、报告关系与支持人员。L-1B 另需说明专门知识和形成过程。

03

新办公室里程碑

把未来一年拆为场所、许可、业务启动、招聘、客户和收入等节点,每个节点有负责人、预算和依据。延期需要展示实际进展,预测数字应保留原始假设以便解释差异。

05 / COST & TIMING

费用和时间,应该怎样安排?

L-1 没有用固定投资额概括所有公司的统一条件,但新业务必须有与计划相称的资金和组织能力。家庭方面,配偶和未满 21 岁未婚子女可以涉及 L-2;配偶工作资格和个人 I-94 类别应核对,子女满龄后的身份需要提前安排。企业预算与家庭开支宜分别规划。

06 / BEFORE YOU DECIDE

容易被忽略的区别。

新办公室获批一年不是一年后必然获准延期。到期时如果业务仍无法支持申请中描述的岗位,最初计划再漂亮也无法替代当前事实。L-1A 与 EB-1C 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个类别;L-1B 更不能仅凭专门知识身份直接套入跨国经理绿卡要求。

07 / COMMON QUESTIONS

关于 L-1 的具体问题

L-1A 与 L-1B 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L-1A 的核心是经理或高管职责,L-1B 是专门知识。两者岗位证据和通常总停留上限不同,不能只按申请人是否有“经理”头衔区分。

美国公司没有员工,可以先设新办公室吗?+

新办公室有专门规定,但需要证明相应条件和可执行的启动计划。对 L-1A,需说明一年内业务如何支持管理或高管职位,不能将“新办公室”理解成无需实际业务。

持有 L-1A 就一定能办理 EB-1C 吗?+

不一定。EB-1C 独立审查美国实际经营时间、跨国关系、境外经历与永久管理岗位等。应把已经存在的事实与以后希望达到的条件分开评估。

境外公司能否在我赴美后停止营业?+

跨国组织实际经营属于需要持续检查的条件,不能预设境外实体停止业务没有影响。关闭、出售或重组前应结合当前身份、雇主关系和后续申请阶段评估。

08 / PRIMARY SOURCES

核对依据与进一步阅读。

USCIS · L-1A 经理、高管及新办公室 ↗USCIS · L-1B 专门知识人员 ↗

本页一般规则依据上列官方资料整理,核查日为 2026-09-07;材料组织与预算安排部分为编辑建议。当前表格、收费、名额和个案适用规则应在实际申请时复核。本文不提供个案法律结论或结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