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
直接EB-5项目里“公司有十个人”不等于已经创造十个合格全职岗位。USCIS要求的是为合格美国工人创造或保留十个永久全职岗位;直接就业还要核对雇佣关系、人员资格与工时。投资人本人、配偶和子女不能作为这十个合格雇员,独立承包人也不能当作直接雇员计算。
先把每个人放回正确类别
一张员工名单可能同时包含投资人家属、独立承包人、临时或兼职人员和真正受雇的合格员工。人数相同,法律上的岗位统计结果可能不同。
直接就业的全职岗位通常要求每周至少35小时。多个普通兼职岗位不能随意相加成一个全职岗位;符合规则的岗位共享安排要另行证明。
解除条件时要能相互核验
工资单、I-9、W-2、雇佣合同、排班和商业计划应当指向同一组真实岗位。公司现在有十个人办公,只是现场事实的一部分,不能替代完整的雇佣证据。
区域中心项目与直接项目的就业计算方法并不相同。本文说明直接就业的核对逻辑,不把它扩大到所有EB-5项目。
官方资料
- USCIS · 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核对 2026-09-11)
- USCIS · EB-5 adjudication guidance(核对 2026-09-11)
继续了解
联系与边界
把工资单、I-9、W-2、合同、排班和商业计划放在同一岗位清单中核对。具体资格、材料和结果以递交时有效官方规则及主管机关审核为准,本文不构成个案法律、税务、金融或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