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慧视频原稿整理

格林纳达新居住要求,没有按原定八月日期启动。官方通函说,要等区域监管机制运作、成员国公布正式实施日。

延期不是取消。如果你现在买格林纳达,未来能不能配合居住要求,直接影响它适不适合你。

等正式日期与细则明确,再按自己能做到的条件决定。

编辑核对(2026-10-05)

IMA 的 Circular No.2 正文日期是 2026 年 8 月 21 日,说明不会在原定 8 月 31 日自动启动,须待区域监管机构运作并正式公布共同生效日期。这份通函没有给出新的自动生效日;安排申请前,应重新核对主管机关是否另发实施通知及适用人群。

既有 Ken 指南:保留的判断与查阅资料

既有 Ken 视频:格林纳达8月31日必须居住?|官方澄清还未生效

原有 Ken 频道视频;以下保留既有相关指南。公开时间(UTC):2026-08-31T01:30:14Z

先说结论

格林纳达IMA在2026年8月21日的Circular No.2说明,区域框架的居住要求不会在8月31日自动开始。实施要等待区域监管机构正式运作,并由参与国家确定及公布共同生效日期。这是实施条件的澄清,不是永久取消居住要求。

先看通知日期与实际措辞

该官方PDF的文件名带有8月19日,但正文日期为8月21日。判断规则时应引用通知正文和Circular编号,不能只凭下载文件名或转发截图写成另一项日期已生效的新规。

通知强调监管机构的实际运作及共同公布的生效日。它没有给出一个可据此让所有申请人在8月31日开始履行的自动起算日。

计划、区域协议与执行要求要分开

区域层面的改革方向可以影响长期安排,但改革方向本身并不等于个案已经收到一项具体居住指令。要判断何时去、谁要去和如何计算,仍需对应正式实施通知及其适用范围。

反过来,当前没有按8月31日自动实施,也不代表将来没有要求。把这一通知宣传为永久零居住,与把8月31日宣传成最后窗口,都超出了文件所说明的内容。

面对付款倒计时,应核对哪份文件

如果有人以“明天必须居住”要求立即打款,可请其提供主管机构通知、正式生效日及适用于该申请的条款。报价到期、促销结束和法规生效是不同性质的日期,应分别列明。

已递交或正准备递交的家庭,可以请授权代理书面确认目前的申请阶段,以及收到新实施通知时将怎样通知家庭。这样管理的是实际文件更新,不是根据传闻猜测最后一天。

本页对旧内容作出的更正

旧版文章曾把2026年4月至6月的居住及相关变更写成已实施。本次据8月官方通知删除这一确定性结论,也不保留无法以当前正式文件支持的客户谈话、倒计时或费用推演。

本页今后的判断依据仍是实际实施文件。新的正式生效日一旦公布,应重新核对该日期、适用人群和过渡安排;在此之前,家庭不应把尚未确定的执行日当作已经发生的法律事实。

资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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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依据

美国IPO移民 · Ken Huang 整理。本轮主视频主讲为小慧;保留的旧 Ken 视频另列,编辑核对不是视频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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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usa60.com/news/zh-grenada-thirty-day-stay-rule-client-led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