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以後想住海外,現在就得全家買第二國籍嗎?先看孩子具體想去哪裏。
如果目標是到第三個國家讀書或工作,第二本護照不等於已經拿到那裏的學習和工作資格。
如果希望長期在發證國生活,再比較這個國籍與其他居留辦法,纔有明確用途。
父母陪不陪同,自己有沒有長期生活計劃,也會影響是不是需要一起申請。
全家同案可以是選擇,但不能只因為報價寫着一家四口,就把每個人都當成有同樣的需要。
準備給孩子辦國籍的,可以講目的地和家人的安排,討論究竟誰需要辦理。
網站編輯補充:先寫目的地,再核所需身份
若目標是第三國,應按該國、該國籍和實際學習或工作活動核對准入。某些國籍在特定地區可能有依法享有的便利,但不能把“第二本護照”概括成任何地方都能長期學習或工作。
以美國正式學業為例,國務院學生簽證說明將 F/M 類別與學校、課程及 I-20 等程序分開說明;訪客簽證或免簽入境通常不能代替正式學業要求,短期不計學分休閒課程等例外另有條件。此處只作美國例子,不將其擴成全球統一規定,也不替任何家庭判斷具體簽證資格。
準備討論前可列一張家人安排表:誰去、去哪裏、做什麼、預計多久、父母是否陪同,以及每個人現有什麼國籍或居留。先確定需要,再比較國籍、居留和目的地簽證,不因一家四口報價而假定四個人用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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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語言原文:https://www.usa60.com/zh-hant/news/child-overseas-plan-who-needs-second-citizensh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