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影片內容:Ken Huang;呈現方式:Ken 美國移民數字人頻道。本文保留原稿觀點順序,網頁補充按官方來源核對。網頁編輯:美國IPO移民 / Ken Huang。

準備EB-5,合同寫了一個投資或借款期限,很容易被理解成:到那一天,錢就會回到自己的帳戶。

但需要看清楚,這是誰與誰之間的期限。項目公司向基金還款,與基金向投資人分配資金,可能是不同環節。

沿著實際回款過程看合同

合同有沒有延期條件,還款資金準備從哪裡來,收到款項以後如何處理,都需要結合實際文件了解。

另外,移民方面對投資持續的要求,與商業合同約定的期限,並不是同一個問題。具體適用還要結合申請情況核實,不能只看一個年份就把兩邊都判斷完。

所以,了解退出安排時,要讓對方把資金返回的過程講清楚,而不是只給一個預計日期。

你能夠知道什麼條件影響回款、哪些還存在不確定性,才算真正理解了這個期限。不確定的事情,不應該被說成已經確定。

網站編輯補充:商業回款與移民條件分別審查

USCIS 的 EB-5 問答明確,移民法規定的是資格審查所需的最低投資期限,並未規定資金必須返還的最長期限;區域中心或相關新商業企業可以與投資人另行約定更長的投資期。因此,應分別核對項目借款協議、基金與投資人的文件,以及適用於本人申請的移民要求;滿足其中一項不代表其餘事項已經完成。

當前官方依據:USCIS EB-5 問答——Required Investment Timeframe。核對日期:2026年10月5日。本文不據此給出統一退出年限,也不評價某一項目能否按期還款。

官方參考:SEC 與 USCIS 聯合投資者提醒,用於理解投資結構與保證回報宣傳的風險。該文發表於2013年10月9日,不能單獨用於確定當前申請的投資持續期限;本文未據此給出具體年限。讀取日期:2026年10月5日。

原創講述:美國IPO移民 / Ken Huang。對應原影片。整理回款與申請條件的問題時,可聯絡微信 USAVISA;WhatsApp +1 559 566 6666。個案合同與移民適用問題需要分別獲得專業審查。

繼續了解:EB-5項目獲批與本金風險。

美國IPO移民 · Ken Huang 整理。原文:https://www.usa60.com/zh-hant/news/eb5-loan-maturity-investor-distribution/ 。轉載時請保留來源及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