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經把錢轉到你賬戶,能不能就用這張流水證明 EB-5 資金來源?還不能。流水說明錢怎樣到了你手裏,父母最初怎樣合法取得這筆錢,需要前面的文件接上。贈與協議證明贈與安排,也不能代替父母的資金來源。
從到賬記錄往前看,缺的是哪一段?
假設父母先賣掉一套房,再把房款贈與你。你的賬戶裏能看到父母的轉入,父母賬戶裏能看到買方的付款,兩筆金額接得上,這就解釋了轉款路徑。但房產是誰的、怎樣取得、成交和收款是否對應,還要由房產與交易文件說明。這個例子是材料整理方法,不是實際客戶案例,也不是每個家庭都使用同一套文件。
| 要解釋的問題 | 可整理的對應資料 | 不能只停在哪一份文件 |
|---|---|---|
| 父母爲什麼把錢給你 | 真實贈與安排、雙方身份與關係資料 | 只有“父母支持移民”的說明 |
| 父母從哪裏取得錢 | 按實際情況整理收入及稅務記錄、經營分配資料或資產取得與出售文件 | 只有賬戶餘額,未解釋積累或大額入賬來源 |
| 錢經過了哪些賬戶 | 對應轉賬、兌換和匯款記錄;說明代爲向美國轉款的人 | 只有最後一筆到賬,前面幾次轉移斷開 |
| 用於投資及相關費用的資金來自哪裏 | 把投資款和行政成本、費用的來源分別列清 | 只證明投資本金,忽略相關費用來源 |
USCIS 當前手冊對 2022 年 5 月 14 日起遞交的申請,明確允許符合條件的真實贈與,並要求證明贈與人的合法資金來源;投資款及用於行政成本和費用的資金都在相關來源要求範圍內。上表是依此整理的核對方法,不是官方窮盡清單。依據:USCIS 政策手冊,第6卷 G部分第2章 A.2、A.4。
大額入賬沒有解釋,就先把問題留出來
父母賬戶在贈與前突然收到一筆大額款項,不能因爲隨後轉給了子女,就省略這筆入賬的來源。它可能來自賣房、分紅或另一筆資金安排,各自需要的文件不同。沒有查明前,只能說這一段還缺解釋,不能直接斷言資金違法,也不要把它編成某一種收入。
整理時可以給每筆錢標上日期、金額、出款人、收款人和對應文件。這樣看得出來的是哪一筆尚未接上,而不是先做一大本材料,再發現最前面的來源沒有證明。贈與本身還須真實、善意,不能用於規避合法資金來源要求。
覈對日期:2026年9月9日。本頁討論贈與資金證據,申請資格、項目風險和具體材料適用性仍需結合完整案件判斷。瞭解 EB-5 項目 · 項目獲批與本金風險怎樣區分。
本文由美國IPO移民/Ken Huang團隊整理。需要覈對自己的資金材料,可聯繫微信 USAVISA,或 WhatsApp +1 559 566 6666。原文:https://www.usa60.com/zh-hant/news/eb5-parent-gift-source-of-fun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