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納達很容易被一句話講偏:"一家四口 235,000 美元。"這句話只適合做第一層篩選,不適合直接做簽約判斷。真實家庭不是報價表裏的四個空格。有人想把成年弟弟放進去,有人想帶 52 歲的母親,有人孩子剛過 17 歲,還有人配偶不申請但參與付款。只要出現這些細節,預算和盡調都會變。
格林納達家庭四人價不能按戶口本理解:兄弟姐妹、年輕父母和 17 歲線會改預算
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Investment Migration Agency Grenada 官網 "Becoming a Citizen" 頁面寫明,格林納達 CBI 有 NTF 捐款和獲批項目投資兩條路徑;NTF 不能由申請人本人直接繳給項目方,而要通過 authorised local agent。頁面的費用表列出 NTF route 下 individual applicant、main applicant + spouse、family of four family members 的 required contribution amount 均爲 US$235,000,但 family of four 後面有例外提示:except for siblings, parents, and grandparents age 55 yrs and under。超過四人的家庭,貢獻額爲 US$235,000 加額外家屬費用,additional sibling 爲 US$75,000。頁面還列出 application fee US$1,500 per person,dependent child 0-16 盡調費爲 nil,dependent 17 and over 爲 US$5,000,interview fee 爲 US$1,000 per person aged 17 and over,幷包括 non-applicant spouse and non-applicant sponsor。
先把判斷說清楚:格林納達的 "family of four" 不是任何四名親屬都按一個價處理
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格林納達 IMA 官網費用表把 NTF 四人家庭貢獻額列爲 US$235,000,但同一行明確排除兄弟姐妹、55 歲及以下父母或祖父母。17 歲以上家屬還會進入 US$5,000 盡調費和 US$1,000 面試費口徑,非申請配偶和非申請 sponsor 也可能被納入面試費用。第二本護照能改變的是家庭國籍組合和未來 E-2、出行、銀行解釋等規劃入口,不能把親屬關係、年齡、供養事實和付款人角色自動簡化成 "四個人"。中國客戶做格林納達前,先把每個成員寫成一行:年齡、關係、是否申請、是否付款、是否被供養、是否超過 17 歲。表寫完,才知道 235,000 美元是不是你的真實起點。
爲什麼這個誤判常發生在中國家庭
中國客戶習慣用家庭戶口和親屬稱謂思考問題。父母、岳父母、弟弟、妹妹、成年子女,在生活裏都可能是 "一家人"。格林納達的費用表不是按這個語境寫的。它把誰能進案、誰算額外家屬、誰要盡調、誰要面試分開處理。
最典型的誤判,是企業主說 "我、太太、孩子、我媽,四個人。"如果母親 55 歲以下,費用表已經提醒這不是普通 family of four 口徑。另一個誤判,是把成年弟弟當成第四人。兄弟姐妹在家庭支持上很常見,但在 CBI 預算裏不是順手放進去的配角,additional sibling 有自己的費用線。
這本護照改變什麼,沒改變什麼
格林納達護照的價值不是隻有免籤。對一些企業主和投資人,它可能打開後續美國 E-2 討論的國籍入口;對多地經營的家庭,它也可能讓出行和銀行 KYC 解釋更穩定。這個價值成立的前提,是文件裏的人和錢都說得清楚。
它沒改變兩個東西。第一,格林納達政府仍會做 due diligence。官網寫明每個申請要經過背景審查,主申請還要證明資金來源合法。第二,親屬關係不是萬能鑰匙。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各有自己的費用和證據問題。Passport-First 的做法,不是先問 "哪個國家便宜",而是先問 "哪些人必須一起拿身份,哪些人只是生活上想一起安排"。
17 歲線比很多人想得更實際
費用表把 0-16 歲 dependent child 和 17 歲及以上 dependent 分開。孩子剛過 17 歲,預算裏就會出現盡調費和麪試費。這個變化不只影響錢,也影響文件準備。17 歲孩子的學校記錄、出入境歷史、無犯罪或相關聲明、面試表達,都需要提前安排。
如果孩子正在國際學校、準備大學申請或經常跟父母跨境旅行,最好不要等生日後才發現材料邏輯變了。格林納達可以適合這類家庭,但不能用兒童材料心態處理接近成年的孩子。
我會先用這張家庭表做篩選
| 報價起點 | NTF 路徑下主申請、主申請加配偶、四人家庭的貢獻額均列爲 US$235,000 |
|---|---|
| 四人例外 | 費用表提示兄弟姐妹、55 歲及以下父母或祖父母不按普通四人家庭理解 |
| 兄弟姐妹 | 額外 sibling 費用線爲 US$75,000,不能當成普通第四名成員 |
| 17 歲線 | 17 歲及以上家屬進入 US$5,000 盡調費和 US$1,000 面試費口徑 |
| 非申請人 | 非申請配偶和非申請 sponsor 也可能出現在面試費用規則裏 |
| Ken 先問 | 四個人到底是誰,誰付款,誰被供養,誰已經滿 17 歲 |
聯繫 Ken 前,把人和錢分成兩張紙
第一張是人。每個人寫姓名、年齡、親屬關係、是否申請、是否隨行、是否有孩子、是否結婚、是否被主申請供養。第二張是錢。寫清主申請資產來源、付款賬戶、配偶或親屬是否參與出資、公司資金和個人資金有沒有混用。格林納達不是不能做大家庭,真正的問題是你準備遞交的是 "一個家庭故事",還是一堆臨時拼起來的親屬名字。
建議先讀 IMA Grenada 的 Becoming a Citizen 官方頁面,再看 USA60 案例庫 和 USA60 首頁。這篇文章的結論不復雜:格林納達家庭案可以很有價值,但四人價只回答了第一層問題。真正決定適不適合的,是家庭成員結構、年齡線、付款人和盡調能不能互相解釋。
執行層面最穩的做法,是把付款節點、文件補件、宣誓預約、證件交付和家人行程放進同一張時間表,並寫清誰負責確認、最晚哪天回看、出現變化時先改哪一項。這樣遇到臨時調整,影響的是局部順序,不會一下子把整條線都打亂。
